什么是遗嘱?未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有吗?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01-16 23: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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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辈们生活比较简朴,生前会很操心子女的生活,在离世之后,还会留下一些财产给自己的后代,为了避免子女们出现财产纠纷问题,影响到大家的感情,老一辈还会特意留下遗嘱,尽量平均分配财产,让子女们和平共处。那么大家对遗嘱有多少了解呢?什么是遗嘱?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如果长辈没时间做遗嘱公证了,那么未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有吗?跟着北京疑难公证一起看下去,您就能知道答案了。
未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什么是遗嘱?
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财产相关的事务,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产继承有哪些方式?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三种继承方式。
当继承开始后,先看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的,按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
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只要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系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法定无效的情形,则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
未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有吗?
公证遗嘱需要经公证机关办理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方式的遗嘱并非必须要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遗嘱的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订立方式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未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 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 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 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有时候,立遗嘱人身体状态确实很差,没有来得及将遗嘱做完公证,就离开了人世。这个时候,大家都会担心未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有吗?其实答案是很简单的,北京疑难公证已经在上面告诉大家了,即使是口头遗嘱,只要有见证人在边上,也是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不过,为了避免遗产纠纷,还是立下公证遗嘱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