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有期限吗?继承人从被继承人什么时候开始?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01-22 23: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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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离世之后,他名下的财产都会变成遗产,拥有继承权的人都是有权利继承这些财产的。那么关于遗产继承,大家都知道哪些信息呢?遗产继承有期限吗?继承人从被继承人什么时候开始?哪些遗产是不可继承的?这些问题的答案,大家都摸清了吗?如果还不明白的话,不如就和北京疑难公证的小编一起看下去吧。继承遗产并不是小事,还是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法规比较好。
继承人从被继承人什么时候开始
遗产继承有期限吗?
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是没有期限限制的,只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没有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自己放弃继承的,就视为其接受继承,则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接受继承财产。但是对受遗赠人而言,其需要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才能接受遗赠,即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其放弃受遗赠。
哪些遗产是不可继承的?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
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3、国有资源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
5、宅基地使用权。
继承人从被继承人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人从被继承人什么时候开始?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法院宣告被继承人死亡的,从死亡宣告生效后开始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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