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产遗产公证书有哪些要求?具体格式样本是怎样的?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02-12 17:58:44
- 浏览量:1569人阅读
随着现代人们法律意识的慢慢增强,不少被继承人都已经提前准备好了遗嘱,同时为了避免后代因遗产分配等问题产生的民事纠纷,被继承人可以选择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尤其是涉及到房产继承时,更需要通过公证机关进行遗产确认后方可以出具遗产继承书,那么继承父母房产遗产公证书有哪些要求,具体格式样本是怎样的?下面北京疑难公证为您介绍相关法律法规信息。
继承父母房产遗产公证书
一、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
3、所遗动产证明:存单;珠宝、字画、书籍、家具、家电或其他物品的清单;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4、所遗不动产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所遗债权、股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证明;各类债券文书或债券获得证明,如尚未取得房产证而购房人死亡的则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继承股权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如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票清单。如系公司股权提供公司有关证明;各类知识产权获得证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5、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6、优先于被继承人的死亡的继承人的,提供死亡人死亡证明;
7、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等。
二、房产遗产继承公证书有哪些要求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三、遗产继承公证书样本
被继承人: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继承人:__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是_____的_____。
__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是_____的_____。
查被继承人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在_____死亡。死亡后遗留有属于死者个人的财产计有:房屋_____间,存款____元;日用家具、电器_____等。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______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_____的父亲_____、母亲_____分别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于_____死亡,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妻子_____、儿子_____、女儿 _____共同继承。
[现被继承人的儿子_____、女儿_____均自愿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故_____的遗产由其妻子_____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继承父母房产遗产公证书
以上就是关于继承父母房产遗产公证书的相关咨询,为了能顺利的继承遗产,北京疑难公证建议大家一定要备齐材料完成相关的遗产继承手续。同时也需要积累相关遗产公证方面的法律知识,或许也能给办理事情上带来不少便利。了解更多遗嘱继承相关问题,点击关注北京疑难公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