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有哪些办理条件?北京遗嘱公证处地址?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02-14 22: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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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是每个人最终的归宿,而遗嘱是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的分配,很多人对遗嘱公证不是很了解。遗嘱经过公证以后,将会具有最高公信力,一般情况下可以有效避免大多数不必要的纠纷。而,为避免产生纠纷,遗嘱一般会进行公证。而在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产等所产生的的相关费用,将由双方进行协商收费。那么遗嘱公证有哪些办理条件?北京遗嘱公证处地址在哪?北京疑难公证将为您解答。
北京遗嘱公证处地址
北京遗嘱公证处地址
1、北京遗嘱订立中心
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兴隆都市馨园南侧约160米
2、遗嘱库(北京第一登记中心)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73号
3、北京遗嘱登记中心
地址 : 惠新北里16-5号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2、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遗嘱/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
3、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公证的遗嘱有哪些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北京遗嘱公证处地址
遗嘱是个人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在死亡后的一个分配,由于公证遗嘱具有最高公信力,可以有效避免很多因遗嘱分配而产生的纠纷。因而,进行遗嘱公证是大多数人的选择。那么遗嘱公证有哪些办理条件?北京遗嘱公证处地址在哪?以上就是北京疑难公证为您解答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