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02-17 17: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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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买卖这种事情,并不是学了就会,要想自己的东西卖得好价钱,自己必须先懂得买卖的技巧,不然你的东西可能会低于市场价很多就售卖出去了,特别是房产这种固定资产买卖,我们自己更是不懂啦,房产最终的售卖价格和地理位置和房子的保养程度有关,需要了解的东西太多了,我们一般都是委托房产中介帮我们卖房子,那么房产买卖委托公证怎么办理?看看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是怎么说的。
房产买卖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买卖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本市房产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书;
4.委托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申办委托公证。委托出卖夫妻共有房产的,夫妻双方均须到公证处申办公证。
5.委托领取产权证的,需要另行提供《业务受理单》原件。
6.委托出卖房产的,需要另行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主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房改房还需提供房改档案;房主无配偶的,需提供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
7.委托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需要另行提供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
具体可咨询当地公证处。
房产过户的手续有哪些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房产买卖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二、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三、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四、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五、购买方在交易前确定清楚贷款所需要条件及费用,防止买卖交易后因贷款问题所造成的交易损失。
六、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扯皮。
房产买卖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里面,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已经详细的给我们介绍过了,像房产买卖委托这些公证,你们完全可以交给我们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来办理,因为对于这种房产买卖委托公证是我们平日工作里的强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