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监护人公证所需的材料?怎样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02-27 23: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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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疑难公证中有关于公证处监护人公证相关的问题,这个问题事关所有未成年人的监护公证的问题。众所周知,孩子才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那么法律上又是怎样来保护这样一批弱小又具有光明未来的孩子们的呢?小编今天就从公证处监护人公证这个方面,来跟大家详细探讨一下此类的问题,带领大家了解更多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备不时之需,关爱祖国的花朵。
公证处监护人公证
监护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原是中国国籍但已移民并注销户口,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2、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原是中国国籍但已移民并注销户口,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3、监护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与父母的结婚证、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监护人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民政部门、法院等有关部门作出的监护证明等)。
4、此类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哪里可以办理监护公证
监护公证可以在申请人的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办理;如果公证当事人不方便亲自去公证处办理,或者对公证流程不太熟悉,可以登录北京疑难公证网站咨询,客服一对一服务。
公证处监护人公证
怎样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那么,仔细阅读完以上文章以后,相信大家对公证处监护人公证的相关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对于未成年人的问题,方方面面一直以来也都是社会很关注的,这也就是北京疑难公证问题中为什么会出现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公证的问题了,一个好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未来产生着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