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03-07 23: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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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为有缘分才成为了夫妻,随着两个人日积月累的努力,一定会创造出不少的财富,有些夫妻的身家可能是已经到达几千万的那种,作为女人来说,真的很怕半路杀出一个小三,那么自己前半生赚回来的钱可能都会拱手让给人家了,所以这时候女方要是想进行夫妻财产公证,也是一件可以理解的事情,那么夫妻财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现在就来告诉大家。
夫妻财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夫妻财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
2、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登记证、股权证等;
3、财产来源证明,如购买合同、生效判决书、继承公证书等;
4、协议书草稿(同时携带电子稿);
5、公证员在个案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一方出资,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比如,婚前个人按揭买下的房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额予以退还。房产增值的部分,由产权人给予补偿,这应当是原则。法院当然也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困难的一方判决所有者予以帮助、补偿。但是这并不是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财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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