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上门立遗嘱如何收费 公证处立遗嘱流程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03-14 22: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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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除此之外,遗嘱继承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继承制度。遗嘱享有高于法定继承顺序的地位,同时,经过公证的遗嘱要比普通遗嘱享有更大的法律效力。因此,很多人希望在公证处进行立遗嘱的操作,而这其中又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公证处上门立遗嘱。今天就由北京疑难公证为大家介绍关于公证处上门立遗嘱如何收费的问题,以及公证处立遗嘱的注意事项和具体流程。
公证处上门立遗嘱如何收费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400元起。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500元起。
4、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公证处上门立遗嘱如何收费
公证处立遗嘱注意事项
1、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受胁迫、欺骗违背遗嘱人真是意愿的,公证处不予公证;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是个人财产,如是共有财产,则遗嘱中只能处分其中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的部分;
3、遗嘱人立遗嘱时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4、夫妻或其他财产共有人同时申请遗嘱公证的,应当分别设立,处分属于各自的财产份额,一般不得共同设立一份遗嘱;
5、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可以指定将财产遗留给受益人个人,而不归受益人夫妻共同所有;
6、遗嘱生效前,遗嘱人可依法变更或撤销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7、公证员将根据立遗嘱人的状况决定立遗嘱时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录音或录像;
8、不宜公开的遗嘱,立遗嘱人本人应注意保密。
公证处上门立遗嘱如何收费
公证处立遗嘱流程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2)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2、提交材料
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受理,发通知单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4、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5、内容审查完毕后,报审批
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6、制作公证书
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7、发放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以上就是北京疑难公证为大家介绍关于“公证处上门立遗嘱如何收费”的全部内容了。公证服务根据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如果只是办理遗嘱公证,则收费400元起,其他服务则有其他的收费标准。此外,公证处立遗嘱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如果大家有这个需求的,可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