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09-06 09: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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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委托书是指那些因为自己身体原因或者人在外地,工作繁忙等因素,无法亲自办理出售房屋的相关事宜的时候,委托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出售房屋,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法律文件以及因委托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委托人承担。当自己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售房事宜时,通过委托可以加快出售房屋的进程,避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迟迟不能完成过户带来的违约风险,那你们知道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一、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从《民法典》的规定来说,房屋买卖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公证不是生效要件,只是为了增强委托书的法律效力,也是委托书使用部分的特殊要求,未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委托书无法被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等使用部门认可,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在《公证法》《民事诉讼法》中都有明确规定。
(一)证据效力: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强制执行效力: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三)法律行为成立要件:
《公证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主要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三个方面。
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二、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身份证明;
(二)如果要出售的房屋是共有的,需要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三)房屋产权证书,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产权证明;
(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买家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书的法律效力这个问题在法律中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真的需要办理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书,可以到委托人住所地、行为地或者委托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即可。对于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大家不必担心,有问题咨询北京疑难公证这样的专业机构就可以得到专业的答案,也能加快公证流程。北京疑难公证还可以提供上门公证、加急公证法律咨询服务,针对疑难问题可以提供专业有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