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法律公证需备哪些资料 遗嘱公证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09-27 13: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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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所立、并于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对于那些子女较多的家庭,很多老人都会立遗嘱指定继承人,并指定了继承份额。有的老人担心子女离婚,怕子女继承的遗产被子女的配偶分走,这时老人会在遗嘱中明确,子女继承的遗产只作为其个人财产,不作为其夫妻共有财产,就算继承人离婚,那他的配偶也不能分走继承的财产。那你们知道 房产遗嘱法律公证需备哪些资料,遗嘱公证 等法律问题吗?
房产遗嘱法律公证需备哪些资料
一、房产遗嘱法律公证需备哪些资料
在回答 房产遗嘱法律公证需备哪些资料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房产遗嘱法律公证需备哪些资料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内容合法;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房产遗嘱法律公证需备哪些资料?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遗嘱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受益人身份证;
(三)遗嘱要处分的财产权利证明,比如房本、购房合同、交款票据;
(四)遗嘱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需要提供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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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对遗嘱人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根据《公证法》的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申请人可以向这些地方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遗嘱公证注意事项:
(一)老年人在做遗嘱的时候,必须要准确回答公证员的每一个提问,不能采用推断或者含糊不清的方式回答;
(二)有的老人本来身体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是在进行录音录像的时候,因为紧张就会突然回答不出问题,便说自己糊涂了,记性不好,这样一来势必会导致遗嘱公证无法进行,公证员也会终止公证,最终的结果是折腾一圈又回到原点。
(三)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所回答的每一个问题必须真实,千万不要低估阅人无数、精通业务的公证员的个人判断能力和公证处的核查能力。
以上就是北京疑难公证为大家整理的 房产遗嘱法律公证需备哪些资料 的答案,房产遗嘱法律公证的流程其实不复杂,但是必须要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公证 可以提高遗嘱的法律效力,增加可信度,因此,建议那些想要立遗嘱的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做遗嘱公证,这样可以确保遗嘱有效,也能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如果大家还有遗嘱公证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他们在考虑经济与时效的基础上,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有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