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公证具有什么法律效力-公证指南-北京上门加急公证_北京疑难公证咨询-北石公证-官网!

公证热线:13466434266

您的位置: 首页>公证资讯>公证指南

公证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09-30 10:38:18
  • 浏览量:676人阅读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物质生活也变得丰富起来,但凡事都具有两面性,物质生活丰富的同时,在经济交往过程中的各种违约或者违法行为不断出现,严重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为了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利,国家规定了公证制度,那你知道公证具有什么法律效力?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公证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公证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合法性、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除了依法成立的公证机构外,其他任何机构都不具有公证资格。

公证具有什么法律效力?公证的法律效力在《公证法》《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证据效力: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公证机构的公证程序非常严谨,一份依法出具的公证书想要推翻,可以说是难上加难。

(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

《公证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对于这类法律行为,如果不公证就没有法律效力。

(三)强制执行效力: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公证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二、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公证需要准备的资料因为公证事项的不同而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虽然不能有效解决纠纷,但公证之后能够增强法律效力,增加可信度。

公证具有什么法律效力?这个问题在《公证法》《民事诉讼法》中有具体规定。以上就是北京疑难公证为大家整理的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欢迎咨询北京疑难公证,他们从事公证法律服务多年,经验丰富,他们还能提供加急公证、上门公证法律服务。

编写不易,如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gongzhengzixun.com/gzdt/gzzn/1382.html;

Copyright © 北京北石律师事务所|京ICP备2021015959号-2 | 网站地图|技术支持:LINEDCT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