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只到公证处公证有法律效力吗-公证指南-北京上门加急公证_北京疑难公证咨询-北石公证-官网!

公证热线:13466434266

您的位置: 首页>公证资讯>公证指南

只到公证处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10-07 10:53:52
  • 浏览量:752人阅读

很多人知道公证可以增强法律效力,于是片面的认为无论什么事情,只要公证了就具有法律效力,也能达到自己的预期目的,其实不然,根据法律规定,公证确实可以增强公证事项的法律效力,但是涉及财产权利转移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交付财产或者办理权利转移变更登记,否则财产权利不发生转移,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增加,因此北京疑难公证提示大家,在办理公证之前,最好提前了解一下公证处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公证书需要怎么办理?

只到公证处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一、只到公证处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公证之后有法律效力,但是涉及财产权利转移的,需要按照规定交付或者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1.证据效力。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2.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这里为什么要把公证的法律效力和产权转移区分开呢?这是因为公证只是证明相关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不能发生财产权利转移的效力。我们来看看《民法典》的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只到公证处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二、公证处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者单位的营业执照。

(二)与公证事项相关的合同。

(三)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

(四)公证处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公证书需要怎么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载明公证事项、公证用途、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个人信息。

   (二)审核与受理。申请人提交公证申请后,公证处会审核公证事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处会受理并安排公证时间,申请人按照要求在公证材料上签字即可。

(三)领取公证书。公证处经过审核之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事项,会制作公证书,申请人只需按照通知要求交费领取公证书后公证事项完成。

关于公证的法律效力,在《公证法》《民事诉讼法》中都有规定,对于有公证需求的申请人,可以按照规定办理,但是涉及财产权利转移的,在公证之后一定要及时交付或者办理产权转移变更登记,以上就是北京疑难公证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整理的内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对于那些疑难、复杂的公证事项,如果您不知道怎么办理,可以来北京疑难公证官网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有效的解决方案,针对行动不便的特殊申请人,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上门公证、加急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编写不易,如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gongzhengzixun.com/gzdt/gzzn/1386.html;

Copyright © 北京北石律师事务所|京ICP备2021015959号-2 | 网站地图|技术支持:LINEDCT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