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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法律公证需要什么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10-28 09:23:24
  • 浏览量:563人阅读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当财产所有权人去世后,为了继承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可以通过公证继承、诉讼继承的方式办理遗产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之间关系很好,能够达成一致分割意见的,也可以不公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就行,但是需要提交相关材料。财产继承法律公证需要什么,财产继承权的分配顺序,财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这些问题将在本文中为大家一一解答。

财产继承法律公证需要什么

一、财产继承法律公证需要什么?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办理财产继承法律公证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未注销户口的被继承人,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如果被继承人已经注销户口的,提交其死亡证明。

(二)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需要继承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比如房本、车辆登记证书等。

(五)如果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则需要提交遗嘱原件。

(六)放弃继承的继承人需要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不能到场办理的继承人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要向公证处提交其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弄虚作假,放弃必须是自愿的,申请人需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

财产继承法律公证需要什么

二、财产继承权的分配顺序?

财产继承权的分配顺序,事关每个继承人的继承权以及继承份额,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财产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除外,如果遗嘱里边确定了继承份额的,按照遗嘱办理。

三、财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依据以上规定,财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需要看继承的遗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如果继承的是动产,则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办理,如果继承的是不动产,则必须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财产继承法律公证需要什么?以上就是北京疑难公证整理的相关知识点,财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申请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真实、合法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虚假陈述。关于财产继承公证的疑难问题,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咨询北京疑难公证,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有效的解决方案,还可以提供上门公证、加急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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