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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法律后果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12-17 15:41:05
  • 浏览量:1031人阅读

房产继承权公证发生在房屋产权人去世之后,房屋产权人的继承人依法要求分割房产之时。根据目前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有公证继承和法院诉讼两种方式,公证继承必须是所有继承人之间达成一致,能到场签字,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继承。当然了,无论采取什么方式继承,继承人都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了解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法律后果,做到心中有数,继承人之间相互理解与配合,方能顺利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法律后果

一、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法律后果?

为了能够充分了解房产继承,我们先来分析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流程与法律规定。

(一)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流程:

1.申请。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申请人需要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此时需要填写公证申请表,表上需要注明公证事项、提交的材料、公证用途等事项。

2.受理与审核。公证处受理申请之后,申请人需要按照公证员的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在之后的办证环节,申请人需要在证明材料上签字,签完字之后,公证员会把公证材料发送审批部门审批。

3.领取公证书。公证处经过审批之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事项,会出具公证书,申请人按照公证处的要求交费领取公证书即可。

(二)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法律后果?

房产继承权公证主要有以下法律效力:

1.证据效力。《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2.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好处就是当债务人不履行或履行不适当的时候,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有利于及时实现债权。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公证法》第三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法律后果

二、继承权公证书在哪里办?

继承权公证有管辖规定,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规定,不动产继承权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属于不动产,所以房产继承权公证也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如果继承的是动产,则可以向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行为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三、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被继承人未注销户口的,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和死亡证明,已注销户口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人事档案摘抄表。

(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要继承的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需要提交购房合同、付款票据。

综上所述,房产继承权经过公证之后,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继承人之间如果因为房产继承发生纠纷,此时可以经过公证的房产继承权公证书主张权利。为了维护家庭成员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北京疑难公证在此提示大家,继承人之间在分割房产时应当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共同促进房产继承权公证的顺利办理。关于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法律问题,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这里有专业的人员提供二十四小时咨询服务,还能提供上门公证、加急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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