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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房屋的法律效力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3-01-22 17:27:46
  • 浏览量:1659人阅读

公证处是依法成立的法定证明机构,他们公证程序严谨,通过对房屋进行公证之后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房屋公证具有特殊性,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如果涉及房屋产权转移的,在公证完之后,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登记。为了快速办理房屋公证,我们在办理公证之前,最好了解公证房屋需要的材料,公证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来看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公证房屋的法律效力

一、公证房屋的法律效力。

(一)公证房屋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个。

1.证据效力。公证房屋可以证明房屋的产权、坐落以及份额等信息,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凭借公证书证明房屋产权和份额,公证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强制执行效力。房屋公证,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可以赋予法律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必再经过诉讼,有利于及时实现债权。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如果法律规定,某些事项必须经过公证才生效的,那么这些事项必须经过公证,否则不生效。

(二)办理房屋公证注意事项。

 1.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涉及房屋的继承公证必须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其他地方的公证处不予受理。另外如果继承的房屋仅是部分共有人的遗产,在办理继承公证的时候,继承人只能继承已故共有人的份额,而且公证书里边也只是表述为已故共有人的遗产由他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不宜划分具体份额。涉及房屋的其他公证,可以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办理。

2.如果是夫妻房屋公证,如果房屋还有抵押贷款没有清偿,双方只能公证房屋约定协议,不能办理过户,且该协议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

3.房屋委托出售公证,根据目前的政策,委托人在公证委托书之前必须有确定的买家,提供买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有效期只有六个月,受托人不能代收房款,拟出售的房屋如果还有抵押贷款没有清偿的,必须先解除抵押才能办理售房委托公证。

公证房屋的法律效力

二、公证房屋需要的材料?

(一)自然人作为申请人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的,需要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资格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书,没有产权证书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交款票据等证明。

(三)与公证事项相关的协议或者合同。

三、公证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理房屋公证,申请人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申请,在公证申请表上签字或者盖章,注明公证事项、公证用途以及提交的材料。

(二)公证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之后,需要审查申请的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公证事项是否合法。

(三)公证处经过审核之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会出具公证书,申请人按照通知交费领取公证书即可。

公证房屋的法律效力,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关系到公证的必要性,因此北京疑难公证整理了上述法律规定,给大家详细介绍了公证房屋需要的材料以及公证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手续,供大家参考。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咨询北京疑难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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