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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做了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3-02-06 10:17:52
  • 浏览量:1154人阅读

房产证是国家不动产登记机关经过审批后,制发给产权人的一个书面证明,用于证明房屋产权归属,即房产证上载明的产权人就是房产所有权人,除非登记簿登记有误。这种国家机关制作的权利证明,自产权人拿到房产证时生效,但是当产权人需要在国外使用房产证时,需要按照要求办理公证和认证,才能被证书使用部门认可。房产证做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房产公证不过户有法律效力吗?这些是房产证公证的时候经常碰到的问题,我们今天将这些规定整理出来,欢迎有需要的朋友阅读。

房产证做了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一、房产证做了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

(一)房产证是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向房产产权人制发的权利凭证,这种行为一经生效,即可取得房产产权。

《物权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注意事项。

 房产证是物权唯一凭证,能够证明房屋产权人和房屋产权份额,在涉及房屋买卖、赠与等产权转移的时候,仅办理房产证公证不能发生房产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因此,在办理房产证公证之后需要及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另外还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那就是当房屋产权证登记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时候,应该怎么办?遇到这种问题,首先需要搞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证书是证明不动产归属的物权凭证,当不动产登记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不一致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有误。如出现两者登记内容不一致,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

房产证做了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二、房产证做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二)房屋产权证书。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和交款票据。

(三)与房屋产权相关的协议,这个协议上的签章和日期处留空,待承办公证员审核通过之后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再签字或盖章。

(四)如果需要在申请人经常居住地、行为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的,需要提供当地的居住或工作证明。

三、房产公证不过户有法律效力吗?

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角度来解答。

(二)涉及共有房产所有权变更,原登记的产权人同现在的产权人一致。这种情况多出现于继承、夫妻财产约定,这两种情形下,共有人关系比较特殊,在共有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论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共有房产,当共有人之一去世或夫妻对共有房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时,如果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得到房产,此时可以不办理房产过户,公证也有法律效力。

(二)房屋有多位共有人,当房产的产权发生转移,且原来登记的产权人与现在的产权人不是同一人时,仅房产公证不过户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房产的产权不能转移至新的产权人名下。

根据以上两种情况得出如下结论:凡事涉及房屋产权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否则房屋产权不发生转移。

     对房产做公证,很多人比较谨慎,总是在问房产证做了公证有法律效力吗?其实有没有效力,关键要看是否涉及房产所有权的转移,如果涉及房产所有权转移,那么在公证完成之后,应当及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房产公证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如果您遇到了自己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可以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这里有专人为您解答,对于那些需要上门公证、加急公证的特殊群体,我们还可以为您提供上门公证、加急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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