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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公证法律效力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3-06-16 23:15:19
  • 浏览量:658人阅读

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双方法律行为,这种赠与主要发生在亲属之间,尤以父母、子女、夫妻之间赠与更为常见。办理房屋赠与公证,主要是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房屋赠与公证法律效力也是很多人比较关注的问题,担心公证之后没有效力,受赠人也就不能享有房屋产权。另有以下问题也值得大家关注,那就是房屋赠与公证费收取标准,房屋赠与公证后可以撤销吗?我们今天来学习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房屋赠与公证法律效力

一、房屋赠与公证法律效力?

房屋赠与公证有法律效力。

(一)证据效力。赠与合同里边都会约定赠与房屋和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以及违约责任,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之后,可以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签订赠与合同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办理赠与公证之后,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需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没有法定事由时,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便不能撤销,这有利于维护赠与关系的稳定,促使赠与人和受赠人依约履行赠与合同。

(二)强制执行效力。经过公证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债权文书,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依约履行时,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这样的好处就是债权人可以不行过漫长的诉讼程度,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有利于及时实现债权。

(三)法律行为成立要件。当法律规定,某些事项必须经过公证才生效的,该行为必须公证,否则不生效。

房屋赠与公证法律效力

二、房屋赠与公证费收取标准?

2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0.9%收取,按照比例收费不足200元的,最低收费200元。

20万元-50万元(含)部分,按照0.7%收取。

5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按照0.5%收取。

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按照0.3%收取。

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0.1%收取。

三、房屋赠与公证后可以撤销吗?

一般情况下不能撤销。我们来看看《民法典》的规定。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但是当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可以撤销。

房屋赠与公证法律效力,主要就是本文介绍的几种,房屋赠与毕竟涉及房屋产权的转移,且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因此在办理之间,赠与人必须深思熟虑,确定不会影响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可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关于房屋赠与公证的法律问题,我们还介绍了以下两个问题,那就是房屋赠与公证费收取标准、房屋赠与公证后可以撤销吗。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上门公证,加急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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