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公证遗嘱需要精神鉴定吗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3-08-25 09: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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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要真实,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或欺诈。尤其是子女较多的家庭,部分子女为了争夺老人的财产,可能会出现关系不和睦的情况,碍于面子,老人在世的时候一般不会爆发矛盾,一旦老人去世,各种争夺就会相继上演,看得多了,老人也会有自己的想法,比如不给子女继承遗产,或只给孝顺的子女继承,或者将财产留给孙子、孙女继承,这样可以避免子女间为了争夺老人财产而激化矛盾。说到老人公证遗嘱的问题,北京公证咨询想借此机会告诉大家老人将房子留给孙子继承怎么办,有公证遗嘱如何办理继承公证?了解这些问题后,有利于快速办完公证。
老人公证遗嘱需要精神鉴定吗
一、老人公证遗嘱需要精神鉴定吗?
根据《民法典》《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一份合法的遗嘱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里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是指遗嘱人能够理解公证遗嘱的法律意义和后果,能够正常沟通和表达,视听正常。
(二)意思表示真实,没有受到胁迫或欺诈。胁迫或欺诈,容易导致遗嘱人因为陷入认识错误而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基于错误的意思表示所立的遗嘱必然无效。
(三)遗嘱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得有损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比如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遗嘱所附条件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从以上可知,遗嘱必须具备必要条件才生效,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才能理解以上规定,所以很多公证处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都会要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遗嘱人年龄较大、有精神病史或身患疾病,公证处会要求遗嘱人提交精神鉴定证明,以此证明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现在国家为了便民利民,逐渐推行各种利民措施,具体到遗嘱公证,如果遗嘱人能够与公证员正常交流、知道遗嘱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视听正常,那么不需要遗嘱人提交精神鉴定证明。
老人公证遗嘱需要精神鉴定吗
二、老人将房子留给孙子继承怎么办?
老人想将自己的房子留给孙子继承,可以立遗嘱指定孙子为继承人,排除其他人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根据以上规定,老人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孙子继承,实际上是一种遗赠,因为孙在不是法定继承人,而是继承人之外的人。
此外,关于遗赠继承遗产也要注意特殊规定,即孙子并非法定继承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很多受遗赠人拿到公证遗嘱后,以为万事大吉,老人去世后也没有向其他人明确表示接受遗赠,结果当然是老人的房子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所有继承人均分,与受遗赠人没有关系,因此,北京公证咨询建议受遗赠人一定要在知道受遗赠后的60日内书面表示接受遗赠。
三、有公证遗嘱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一)申请。遗嘱继承人和其他继承人需要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注明公证事项、公证用途、提交的证明材料等。
(二)受理与审核。公证处收到公证申请后,会初步审查是否具有管辖权,符合规定的公证事项,予以受理,受理后申请人需要按照承办公证员的要求提交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如果材料不充分,承办公证员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交,直至符合规定止。
(三)领取公证书。材料符合规定后,承办公证员会安排公证时间,申请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前往办理公证即可。申请人在所有公证材料上签字后等待公证处审批,审批通过就会给申请人制作公证书,申请人按照通知交费领取公证书即可,至此公证办理完毕。
老人公证遗嘱需要精神鉴定吗?这个需要因人而异,如同北京公证咨询前文介绍的那样,如果遗嘱人视听正常、能沟通表达,不需要精神鉴定,否则需要提交精神鉴定证明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公证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复杂,但是不能草率,在公证之前,我们有必要知道老人将房子留给孙子继承怎么办?是否需要排除继承人的配偶共有权?这些问题北京公证咨询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有效的解决方案,欢迎前来咨询。针对一些情况紧急,或行动不便、住院就医、服刑等不能到场办理公证的申请人,北京公证咨询还可以提供加急公证、上门公证法律咨询服务,如果您有任何疑难公证问题,欢迎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