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公证的法律效力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3-09-05 09: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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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对于很多人来说,属于大宗交易,交易过程当中各方都会谨慎选择交易方式、付款方式、过户时间、房屋内的户口迁移问题、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管辖法院等,将这些约定在书面合同里边,有利于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或者可以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拿去公证处做公证,这样可以提高房屋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有效规避交易风险。为了方便大家快速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我们将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些房屋买卖公证的常见问题,比如房屋买卖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房屋买卖公证应该注意什么?
房屋买卖公证的法律效力
一、房屋买卖公证的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公证的法律效力,主要规定在《公证法》和《民事诉讼法》中,包括:
(一)强制执行效力。房屋买卖公证其实是公证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处根据买卖双方的申请,公证双方签订房屋买卖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在公证过程中,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公证机关可以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以不经诉讼就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对债权人来说几乎是零成本的维权方式,不仅有效缩短实现债权的时间,还可以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
(二)证据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这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举证负担,避免在诉讼中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另外通过公证,可以借助公证员的专业知识,审查房屋买卖协议的条款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合法。
房屋买卖公证的法律效力
二、房屋买卖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如果买卖的是二手房,需要提交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购房合同,如果购买的是新建商品房,需要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销售商的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如果出售的是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新建商品房,需要提交验收报告。
(三)如果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需要向公证处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四)在公证过程中,为了查明公证事项,公证员可能还会要求补充提交其他材料,这个时候按照公证员的要求提交即可。
三、房屋买卖公证应该注意什么?
(一)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这里的合法包括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
1.合同双方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须真实,没有受到欺诈或胁迫。这种胁迫不仅来源于合同当事人,也有可能是合同对方指使他人采用欺诈或胁迫的方式签订合同。
3.房屋买卖的协议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出售的房屋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否则可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而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共有产权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在禁止上市交易期内禁止买卖。
(三)房屋买卖协议上的签字或盖章必须由合同当事人自己完成,如果由代理人代为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应当查看代理权限,并尽可能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四)产权不清晰、有争议的房屋应当谨慎购买,特别是共有房屋,应当由所有共有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免部分共有人以自己不知情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五)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时候,要了解清楚房屋产权是否被查封、是否有抵押,如有这些情形,建议不要购买,或者待产权人解除查封、抵押后再签订房屋买卖协议。
(六)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之前,应当核实该房屋内是否有户口登记,如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什么时候迁出,逾期不迁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买卖双方依法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自完成时生效,公证的目的是提高房屋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公证的法律效力,我们在上文中已经为大家分析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我们可以为您提提供专业、有效的解决方案,针对情况紧急、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公证事项,我们还可以为您提供加急公证、上门公证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