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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3-09-12 11:31:36
  • 浏览量:412人阅读

遗嘱继承公证指的是遗嘱人去世后,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继承遗产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证明活动。继承公证因继承人申请而开始,未经继承人申请,公证处不会主动为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而且根据继承的财产属性不同,管辖的公证处也不尽相同。比如继承动产,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也可以在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但是当继承不动产的时候,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这个就是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为了方便大家了解遗嘱继承公证,北京公证咨询通过本文为大家附带介绍一下两个问题,遗嘱继承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遗嘱继承公证需要什么人到场?下面我们就来学习一下遗嘱继承公证的法律知识点。

遗嘱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一、遗嘱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申请。在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时候,遗嘱继承人需要向具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交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注明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公证事项、公证用途、提交的证明材料。

2.审核与受理。继承人向公证处提交公证申请后,承办公证员会初步审核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果审核后符合受理要求的,进入受理环节,承办公证员会通知继承人前来办理继承公证,在谈话笔录、告知书、证明材料上签字。

3.领取公证书。继承人在完成前述步骤后,承办公证员会将公证证明材料发送审批,审批通过后继承人按照领证通知书确定的时间领取公证书即可,至此公证事项办理完毕。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那就是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其他地方的公证处不能办理,这是很多人都容易忽略的地方,也是很多人在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的时候往往不能快速办理的原因。

遗嘱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二、遗嘱继承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个死亡证明可以是医疗机构、急救中心出具的载明被继承人死亡时间的三联式证明,也可以是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因死亡户口注销的证明。

2.被继承人的遗产证明。比如继承房产,有房本的需要提交房本、购房合同,没有房本的,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如果是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交拆迁补偿协议、选房通知书、入住通知书等证明,如果是车辆,需要提交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发票。

3.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这个证明可以是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也可以提供继承人、被继承人各自档案摘抄表予以证明。

三、遗嘱继承公证需要什么人到场?

遗嘱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第一顺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鉴于此,为了确定遗嘱的真伪以及是否为最后一份遗嘱,为了维护所有继承人的继承权,公证处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时候,往往会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办理,如果有部分继承人不能到场的,可以提交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者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以上就是北京公证咨询为大家整理的遗嘱继承怎么办理公证的知识点。通过上述内容可知,我们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合法的 证明材料。虽然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公证,但是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时候,仍然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通过询问的方式查明遗嘱的真伪,是否为最后一份遗嘱,各继承人之间是否认可按照遗嘱确定的方式分配遗产。北京公证咨询从事公证法律服务多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如果您不知道遗嘱继承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欢迎来北京公证咨询详细了解情况,这里有专人为您解答,可以结合案件实际提出专业、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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