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的期限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4-02-22 09:09:34
- 浏览量:391人阅读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很多人知道公证可以提高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法律效力,于是在买卖房屋、出租房屋、买卖车辆等商业活动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公证的方式来增强合同效力,这种方式非常值得我们借鉴。但是有的公证比较特殊,可能存在有效期限制,这种限制一般都是因为公证的协议或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中规定了有效期限,这个时候公证书的有效期必须与协议或证明文件上的有效期一致,否则超过有效期的公证书无效。
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的期限
一、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的期限?
公证书本身没有有效期限制,除非公证的协议或证明文件里边规定了有效期,这类公证书就会有有效期限制。
公证书是公证机构依法定程序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定证明作用,除以下情形外,公证书一般没有有效期限制。
(一)证明类文件公证。此类证明在出具的时候,很多部门会在证明文件上标明有效期,公证处在公证的时候,也会要求公证书的有效期和证明文件的有效期相同,比如派出所的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证明,派出所会在出具的证明文件上写明有效期比如三十天或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有效。
(二)委托书公证。委托书公证是公证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委托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为了防止委托权被滥用,有些委托书必须限定有效期,比如售房委托,根据目前的政策,委托书里边必须写明买家姓名和身份证号;委托书里边不能出现代收房款条款;委托期限只能在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委托事项未办理完毕的,需要再次办理委托公证。
(三)合同公证。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会约定合同履行期间,履行期间届满,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此时公证书就有有效期限制。
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的期限
二、公证书需要怎么办理?
(一)申请。办理公证需要申请人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如有代理人的,需要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注明公证事项、公证用途、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二)受理与审核。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后,需要按照公证员的要求提交真实、合法的证明材料,公证员会重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安排公证时间,申请人根据承办公证员的通知按时到场签字即可。
(三)出具公证书。申请人在公证材料、谈话笔录上签字之后,承办公证员会将公证卷宗提交审批,审批通过之后,申请人就可以按照通知领取公证书了。
三、公证书几天能办下来?
自受理之日起,一般十五个工作日可以拿到公证书。
《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以上是出具公证书的时间,如果当事人情况紧急,某些公证事项可以申请办理加急公证,加急的时间为当天出、一天出、两天出、三天出,但是申请人需要另行支付加急费,费用标准为200元起,证据保全的公证加急费用标准为1000元起。
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没有有效期,除非公证事项或者公证的证明文件中规定了有效期。为了方便大家快速办完公证,在办理公证之前,我们可以咨询公证处或者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了解办理公证的基本流程、公证书需要怎么办理,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还要按照公证处的要求提交材料。关于公证的疑难问题,您如果不知道怎么解决的,可以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这里有专人为您解答,针对情况紧急、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我们可以提供加急公证、上门公证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