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不过户有法律效力吗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4-09-04 09:19:33
- 浏览量:201人阅读
房产作为不动产,房产的所有权转移具有特殊规定,如果只办理公证,不去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有法律效力吗?这里北京公证咨询告诉大家,房产公证仅能证明公证事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并不能当然引起物权变动,而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以登记为准,未经登记,房产的权利人不会发生转移,所以在办理房产公证之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如何办理房产公证,房产公证怎么收费?下面我们来学习这方面的具体内容。
房产公证不过户有法律效力吗
一、房产公证不过户有法律效力吗?
有效力,但是不能取得物权。
房产公证的事项有房产委托出售公证,房产委托出租公证,房产遗嘱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本文重点讨论的是房产需要过户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房子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不动产,根据前述规定,在涉及房子产权转移的时候,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也就说只办理房产公证不能变更物权,所以在办理公证之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领取物权凭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2.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5.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6.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7.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8.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总之,凡是涉及房产权利转移、变更等,必须办理变更登记,否则房产物权不生效。
房产公证不过户有法律效力吗
二、如何办理房产公证?
对于如何办理房产公证这个问题,北京公证咨询根据丰富的经验总结了以下步骤,申请人可以参考。
(一)在办理房产公证之前,申请人需确定公证的内容以及做何种公证,这种公证能否达到自己的目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自己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己是否理解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
(二)申请。公证申请人需要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提交公证申请,同时需在公证申请表中载明申请公证的事项、公证用途、提交的证据材料、公证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承办公证员审核后认为符合公证法律规定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与公证。承办公证员审核公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后,对于公证事项真实、合法,证明材料真实、充分、合法的公证事项,会安排公证,申请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去办理公证即可。
这里有一个问题提醒大家注意。如果公证申请人不能到场办理公证,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前往办理,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但是法律规定只能由申请人亲自办理的除外。比如身份证公证、身份关系公证等,只能由公证申请人亲自办理。
(四)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申请人在公证申请表、谈话笔录、证明材料上签字后,承办公证员会将公证卷宗提交审批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制证部门会制发公证书,申请人按照通知缴费,领取公证书即可。
三、房产公证怎么收费?
房产公证根据公证的事项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下面为大家介绍常见的几种公证收费标准。
房产委托公证:公证费200元起,加急费100元起。
房产继承公证、赠与公证:
2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0.9%收取,按照比例收费不足200元的,最低收费200元。
20万元-50万元(含) 部分,按照0.7%收费。
5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按照0.5%收费。
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按照0.3%收费。
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0.1%收费。
房产遗嘱公证:公证费400元起,加急费100元起。
房产公证,除了上述收费标准外,对于那些需要上门办理公证的事项,还会产生上门公证服务费,标准为市内两千五百元起,市外一万元起。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作为不动产,有关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均需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仅办理公证,并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比如赠与公证、继承公证,在办完公证后,受益人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否则房屋产权不发生转移。如何办理房产公证?北京公证咨询已经将内容整理出来了,如果有需要,可以参考阅读。北京公证咨询从事公证法律咨询服务多年,经验丰富,您如果不知道房产公证怎么收费?可以来北京公证咨询,这里有专人解答,经过分析案件材料后,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有效的解决方案,还可以提供上门公证、加急公证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