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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更改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4-09-11 09:11:52
  • 浏览量:206人阅读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无法共同维持婚姻关系的时候,为了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归属、债务承担所作的书面约定。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以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作为生效要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很多时候,协议离婚的双方或一方并不是法律专业人士,离婚协议也是照抄网上模板,离婚协议里边关于子女抚养的抚养费没有约定具体给付时间,给付周期,或者没有约定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或者财产约定不明确具体,产生歧义,或者债务金额不明确、债权主体不明确,最后容易引发纠纷。出现这些问题,如果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可以修改离婚协议中表述不明确、不具体的条款后再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已经生效,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双方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来解决。但是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之前,我们需要知道,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没有户口本怎么办?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北京疑难公证整理的这些知识点。

公证处更改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公证处更改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公证处更改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依法签订的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的书面协议,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民政局也会重点核实这些事项是否有约定,是否妥善处理,经过形式审查后,确定夫妻双方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作出妥善处理的,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自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夫妻关系解除。

限于法律知识欠缺,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可能对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不具体,出现歧义,给双方的日常生活带来不利影响,这个时候,因为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不可能直接修改原来生效的离婚协议,最好的办法就是双方将原来的离婚协议存档件复印出来,再到公证处签订一个离婚协议的补充约定,将原来离婚协议里边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变更、补充,公证处针对重新签订的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后出具公证书,这样重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二、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证明活动。离婚协议本质上是协议的一种,只是该类协议属于附离婚作为生效条件,如果双方未能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不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在此后的离婚诉讼中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主张权利的证据,除非另一方同意履行未生效的离婚协议里边约定的义务。

离婚协议与夫妻双方的人身紧密相关,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本人签订,不能委托他人,因此,在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时候,双方必须到场,在公证员的监督下签字,而且任何一方不得有欺诈、胁迫行为。如果一方举证证明自己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了欺诈或胁迫,可以诉请撤销该离婚协议。

公证处更改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三、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在经常居住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居住证明或者工作证明,以此证明申请人在居住地公证的合法性。

户口本是为了证明离婚协议公证申请人的户籍信息,如果没有户口簿,可以提交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代替户口簿。

如果离婚协议公证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丢失,需要补办身份证原件方能办理离婚协议公证。

公证处更改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在公证处更改离婚协议就有效。这里有个问题,大家一定要记住,离婚协议必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公证离婚协议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尽管离婚协议已经公证,离婚协议仍然对双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北京疑难公证从事公证法律服务多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当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如果您不知道怎么办,可以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这里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有效的解决方案,针对那些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住院就医、在监狱服刑等特殊公证申请人,北京疑难公证还可以提供上门公证、加急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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