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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公证后的法律效力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4-11-29 10:17:30
  • 浏览量:6人阅读

欠条是人们在欠付对方款物时向对方出具的书面凭证,用于证明欠对方金钱、财物等,欠条的好处是可以证明欠付的标的,可以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根据欠条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比如不按时还款,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在欠条上约定违约责任,一旦违约,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这里有人要问,既然欠条有这么多好处,那么欠条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吗,欠条公证费用多少?下面我们来看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欠条公证后的法律效力

一、欠条公证后的法律效力?

关于欠条公证的法律效力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公证的三个法律效力,看完之后相信大家自会明白。

(一)证据效力。我们都知道,欠条是一种书面的欠付凭证,自欠付方在欠条上签字之日起生效,但是经过公证的欠条,法律效力高于未公证的欠条,具有极高的证明力。《公证法》《民事诉讼法》均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二)强制执行效力。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债权文书,如债务人承诺,当其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的,公证处可以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必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这不仅有利于节省维权成本,也可以有效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

(三)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如果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一致同意,公证作为某些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公证,否则不生效。

欠条经过公证之后,也可以具有以上法律效力,如果有必要,建议大家及时办理公证。

欠条公证后的法律效力

二、欠条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吗?

可以公证,但涉及民间借贷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真实合法的欠条自欠款人签名或盖章之日生效,不经过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处是依法成立的证明机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公证处主要证明欠款人是自愿出具的欠条、欠条上的签名或盖章真实,没有受到他人的威胁或欺诈。
    如果有公证需求,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欠条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三、欠条公证费用多少?

欠条公证是公证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欠条的签名或印鉴是否属实,公证费标准为200元,如果申请人情况特殊,无法行动或情况紧急,需要申请上门办理或加急办理的,需要向公证处再行支付上门费市内2500元起,市外10000元起,加急费200元起。

当债务人不能及时清偿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限期清偿或出具欠条,拿到欠条后可以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在办理公证的时候,如果不知道欠条公证费用多少?您可以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这里有专人为您解答,对于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我们还可以为您提供上门公证、加急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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