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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产担保不做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5-02-10 09:36:53
  • 浏览量:122人阅读

担保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本文提到的担保,是指用房产作为担保,而房产又是不动产,用房产作为担保物,房产所有权人需要与债权人订立抵押担保合同或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条款,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未办理登记,抵押权不能设立,债权人也不得就该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房产抵押公证处公证需要本人去吗,房产抵押公证需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就跟着北京公证咨询一起来学习这些法律规定。

用房产担保不做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一、用房产担保不做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用房产做担保不公证也有法律效力,但是要办理抵押登记。

房产作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抵押需要根据法律办理登记,否则抵押权不能成立,抵押权人不得要求优先受偿权。

《物权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因此,当涉及用房产做抵押的时候,为了保证将来债权得以顺利实现,北京公证咨询在这里建议大家,除了做抵押合同公证和办理抵押登记外,最好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必再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有利于及时实现债权,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

用房产担保是否公证法律并未强制要求,但是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只有办理抵押登记,才能设立抵押权。

用房产担保不做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二、房产抵押公证处公证需要本人去吗?

房产抵押公证,本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本人不必到场。

如果抵押人不能到场办理抵押合同公证,需要向公证处提交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但在实务中,很多公证处都会要求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房产抵押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抵押合同双方的申请,依法证明双方签订抵押合同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需要符合下列规定:

(一)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正确理解抵押行为的法律意义和后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势必影响债权的顺利实现。

(二)抵押合同所涉及的担保房产必须合法,抵押人具有处分权,不得处分他人份额,如果担保房产涉及夫妻共有,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办理抵押合同公证。

(三)签订抵押合同当事方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没有受到他人胁迫或欺诈。

三、房产抵押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抵押双方共同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提交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写明公证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公证事项、公证用途、提交的证明材料等基本信息。

(二)受理。抵押双方填写公证申请表后,承办公证员经过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便会受理公证申请,接下来就会进入公证环节,公证申请人需要在谈话笔录、证明材料、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完成这个程序后公证员会将公证卷宗发送审批部门审批。

(三)领取公证书。审批通过之后,申请人按照通知领取公证书即可,至此,公证事项办理完毕。

用房产担保不做公证有法律效力吗?只要办理了抵押登记,不做公证也有法律效力。以上就是北京公证咨询为大家整理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房产抵押公证处公证需要本人去吗?像这样的问题,您如果不知道答案,可以来北京公证咨询,这里有专人为您解答,针对行动不便、情况紧急的公证事项,北京公证咨询还能为您提供上门公证、加急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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