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审计报告公证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06-02 15: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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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审计报告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人的申请,依法对专业机构为其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一、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北京的公证处可以办理以下两种情况的公证申请:
1、申请人是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
2、被证明文书为注册地在北京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验资/审计报告。
二、办理验资/审计报告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代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4.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5.专业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原件。
6.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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