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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经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办理材料有哪些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08-27 03:55:16
  • 浏览量:775人阅读

  现在很多人都选择到城市中买房,而城市中的房产大多是由开发商承包土地之后进行修建的,所以商品房在没有被购买时他的房产所有权仍属于开发商。在我们将房子购买过来之后,需要签订房产购买合同。同时很多人为了使房屋购买合同更具法律效力,都会选择到公证处进行房屋公证。那么,房屋经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房产公证办理材料有哪些?针对以上问题,北京疑难公证整理了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房屋经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经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房屋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经过公证的房产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2.什么是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3.房产公证办理资料有哪些

  1、个人需身份证、户口薄;公司法人需营业执照;

  2、涉及境外人士,需提供翻译+公证过的外国护照;

  3、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4、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

  5、涉及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6、涉及房地产担保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7、涉及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反票;

  8、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房屋经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经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房屋经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问题的相关资料解答。为了使房产所有权在法律上更加的属于自己进行房产公证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拥有房产公证书后在我们日后进行房产过户,房屋转卖等行为时都能更加的便捷。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房产公证的内容,可以点击关注北京疑难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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