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现场监督公证?现场监督公证的法律意义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0-08 0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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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需要法律保障的小伙伴而言,多多少少都有听说过公证。但是,在生活中,还是有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公证不太了解,尤其是现场监督公证。那么,如果有需要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小伙伴,不要担心,今天专门解决北京疑难公证的小编就为大家扒一扒什么是现场监督公证?现场监督公证的法律意义?现场监督公证的特点是什么?小编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们。
现场监督公证的法律意义
什么是现场监督公证?
现场监督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派二名以上公证人员亲临现场,依照申请人事先确定的章程、规则,依法证明所进行的法律行为或有法律意义事件是真实、有效的活动。
现场监督公证包括范围较广,主要有招标投标、拍卖、开奖、摇号、抽签、有奖评选、股东大会、有价证券销毁、商品抽样检测等各类现场活动。
现场监督公证的法律意义?
一、“亲临现场”并不是现场监督公证的活动特质
翻开目前有关规范公证活动的主要规章、文件,“现场监督类公证”一词的完整出现是在2000年3月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下发的《关于印发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及参考格式的通知》中,该《通知》在其附件二中将拍卖、招标、开奖、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股票认购证抽检等要素式格式一并归纳在现场监督类公证书格式中推荐使用。
二、现场监督公证的活动特质
既然“亲临现场”是多种类公证事项的一般性活动程序,那么现场监督公证的概念就只能通过辨析亲临现场后不同的监督、证明内容获得。
招投标、拍卖、开奖、评奖等活动形态迥然不同,公证员亲临现场后监督和证明的内容从表面看也肯定不同,但既然将招投标、拍卖、开奖、评奖等公证事项一并归入现场监督公证的范畴,那么不同的活动形态下一定蕴含着完全可以归于同一的公证证明内正是这种“同一性”使招投标等各项公证在更一般的层次上被统称为现场监督公证,同时也区分了现场监督公证与其他同样需要“亲临现场”的公证事项。因此,要从证明内容上界定现场监督公证与它类公证事项的不同,首先要找出招投标、拍卖、开奖、评选等公证事项共有的证明内容。
三、现场监督公证的真正含义
委托书、合同等公证通过证明文件内容与形式的合法来证明以委托书、契约等形式体现的相关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内容与形式的合法是意思表示依法成立的必备要素,这类公证的直接依据是有关法律规定,现场监督、审核的是当事人依法进行意思表示和签署文件的过程,证明内容是合同等符合某一法律的具体规定,而对委托书、合同依法成立后的履行情况并不予以证明,但现场监督公证则是证明契约的履行。
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员需亲临现场监督整个客观取证过程,并对取证结果予以证明。为保证活动的合法,公证员需通过各类相关材料事先对当事人是否具有取证的权利予以审查、确认,只要当事人具有取证权利,公证就可以监督其采取任何合法方式取得证据并予以保全,既不导致契约的成立,也不是契约的履行,因此,证据保全公证要做的只是客观描述取证过程及其取证结果,而不是评价其过程是否符合预定规则。
现场监督公证的法律意义
现场监督公证的特点是什么?
第一,此类现场活动是特定人组织的、由不特定的多数人参加的活动,具有不可复原、不可重复性;
第二,此类现场活动必须按事前确定的章程、规则进行,否则无效;
第三,公证机构对现场活动进行监督,必须委派二名以上公证人员亲临现场,对整个活动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实施监督;
第四,现场监督公证一般应当当场宣读公证词,公证词即刻生效,并在宣读公证词之日起七日内出具公证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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