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公证的法律效力 哪些属于要登记的不动产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0-21 09: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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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可以在电视新闻上可以看到不动产这三个字,但是很多朋友们表示并不知道这不动产是指什么,其实说得通俗一点,不动产就是指我们的房产,当然这林木等地上附着物也算是不动产的范围,在我们买卖房屋的时候,都要是经过公证这个环节的,对于公证的法律效力你们了解多少,现在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就来和我们讲解一下不动产公证的法律效力。
不动产公证的法律效力
不动产公证的法律效力
房产公证有法律效力。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
房产公证的法律效力如下
(一)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房产交易如果经过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就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一些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士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不动产公证的法律效力
不动产登记回执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回执是指办证机关收取申请人的资料清单,也算是一种收条和领证的凭据。不动产登记回执是你把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一应手续交给了不动产登记办理人员,已经具备核发不动产登记的资格。
哪些属于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好啦,关于不动产公证的法律效力的文章内容,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就先给我们普及到这里了,不动产公证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若是你们还有什么关于不动产公证方面的疑问,可以联系我们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相信我们的专业知识可以帮到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