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做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0-23 08: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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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有过一段或者几段的恋爱经历吧,很多年轻人在热恋期间几乎是每天都想着嫁给或者娶了对方。这样急迫的心情虽然可以被理解,但是太过冲动也并不是什么很好的事情。假设如果两个人在热恋期间开始谈婚论嫁购买房产,但是过了一段时间由于某些原因匆匆分手。这时候房产的遗留问题就出现了。所以有些人为了防止对方分割自己的财产,也会选择找北京疑难公证的相关人员陪同一起做公证。但是在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做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做公证有法律
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以一方名义购房分手后房屋如何处置?
如果婚前就置备好了房子,那么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
恋爱期间共同买房,分手后怎么处理该房产?
根据法律规定,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享权利;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还是共同,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
双方共同购房,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恋爱期间共同买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之间没有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因为两人不存在家庭关系不能视为共同共有,所以只能视为按份共有。所以分手时分割房屋只能按各自支付的出资额计算共有房屋的份额。如果双方已经约定占有份额性质为共同共有,应当认定双方对房屋共同共有,均分房屋。
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做公证有法律
现在我们都知道了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做公证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的解决答案是什么。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我们都要在恋爱之前学会爱自己,只有真正的爱护自己,才能更好的去爱别人。在财产方面,双方也要注意经济独立,这样才能更长久的走下去。当然,如果双方已经就这方面的事情出现了法律上面的分歧的话,也可以去咨询北京疑难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