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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产委托?房产委托公证法律规定流程有哪些?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1-10 17:53:55
  • 浏览量:577人阅读

  什么是房产委托?房产委托公证法律规定流程有哪些?关于房产交易的问题,北京疑难公证近些时间接到了不少这样的咨询电话,作为一家专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机构,北京疑难公证以优质全面的服务被人们喜爱。关于房产委托,也是因为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机会出了国,想在国内买房子,那就需要进行房产委托,为了房产委托的法律效力,很多人会选择进行公证,那么今天就来讨论一下房产委托公证。

  什么是房产委托

  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

  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座落位置(片区、幢、楼、单元)、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其中,委托权限可以包括:申领(房地产证)或者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其他手续;出卖权;出租权;抵押权(包括为委托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或为受托人或者第三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等);收取租金或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转委托权等。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授与受托人上述权限中的一项或数项。

房产委托公证法律

  房产委托公证法律

  房产委托公证流程是什么

  民法典对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委托他人买卖房屋进行公证的,当事人要出具公证书,然后到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申请时提供公证书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房产委托公证法律

  房产委托公证法律

  去公证处办理房产委托书应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本篇文章围绕着房产委托公证法律进行了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大家也能了解到房产委托公证其实就是对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房屋抵押等委托办理协议的公证,公证了之后,当然房产委托公证法律效力更强了,也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房屋产权等相关利益,这也进一步凸显出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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