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没有公证过可以有法律效力吗?公证过有哪些好处?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1-13 15: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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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疑难公证经常接到有关于遗嘱公证的咨询电话,其中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遗嘱没有公证过可以有法律效力吗或者公证过的遗嘱有哪些好处呢这样的问题。现在很多人都会接触到遗嘱相关的事项。很多人觉得遗嘱不需要公证,肯定是有效的,又有一大部分人觉得遗嘱还是公证了比较好,不然可能会无效,那么如果一张遗嘱不经过公证,他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吗?问询过北京疑难公证后,我有了答案。
遗嘱没有公证过可以有法律效力吗
合法的遗嘱就有法律效力: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即具有遗嘱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指遗嘱内容必须与遗嘱人关于处分其遗产的内在真实意志相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遗嘱和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我国的遗嘱继承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遗嘱无效。
(四)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是遗嘱人指定他人承受其个人财产的法律行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人无权处分。因此,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如果丈夫以遗嘱处分了夫妻共有的财产,就侵犯了妻子的个人财产所有权。
(五)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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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哪些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二、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遗嘱没有公证过可以有法律效力吗
如何判断遗嘱有效还是无效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对于遗嘱没有公证过可以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相比我们心中都有了答案。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撰写和拟定的遗嘱,都是有效的。当然,如果你将遗嘱拿去公证了,肯定会有更多的好处,法律效力也会更强。本文还对无效和有效的遗嘱进行了简单的分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