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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公证的法律效力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1-22 17:22:53
  • 浏览量:527人阅读

  就目前的社会现象来说,我们在大学毕业之后,一般都是去大城市打工,毕竟大城市的工作机会比较多,待遇也比较好,很多打工的地方都是不管吃不管住的,我们只有自己想办法到外面去租房子住了,这个租房子住的话,肯定要和房东签署租赁合同的,你们有没有拿这个租赁合同去公证过呢?今天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就来和大家说说租赁合同公证的法律效力。

租赁合同公证的法律效力

租赁合同公证的法律效力

  租赁合同公证的法律效力

  1、房屋租赁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就同一房屋租赁物同时与不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合同签订时间在前的承租人主张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之一已实际履行,其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主张履行合同的,因履行不能而不予支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当事人予以释明,允许其变更诉讼请求,向出租人主张除合同实际履行之外的违约责任。

  2、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但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就合同登记与效力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虽然规定了房屋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该条款并没有不办理登记房屋租赁合同即为无效的规定,故该条规定不能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虽然无偿租赁合同当中不会产生房租,可是印花税的交税比例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在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的时候,可以向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问一下关于无偿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缴纳问题。这种时候印花税应该是由承租者承担的。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租赁合同公证的法律效力

租赁合同公证的法律效力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此时需要先看当事人在租房合同中的约定是怎样的,如果约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话,则该约定就是有效的,此时可以按照约定来计算违约金。不过要是因为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害过低或者过高的话,那此时可以要求适当的降低违约金或者提高违约金数额。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步骤

  租房提前解约首先要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提前解约事宜,并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确认书中要明确以下内容:哪一方提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

  如果双方协商并签订了解约书,那么就可以办理租房交接手续了。一般要经过清点房屋内物品,付清相关费用,退还钥匙,搬离等程序。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租房子的时候,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一两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要提前解约,很多房东会直接扣除之前的押金。

  因此,提前退租,押金不退也成租房中被默认的规则。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好啦,关于租赁合同公证的法律效力的文章内容,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就先大家讲解到这里了,我们无论是签订什么类型的合同,都是要小心谨慎的,若是关于租赁合同公证,你们还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直接联系我们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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