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处如何收费 夫妻财产处理的原则是什么-公证指南-北京上门加急公证_北京疑难公证咨询-北石公证-官网!

公证热线:13466434266

您的位置: 首页>公证资讯>公证指南

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处如何收费 夫妻财产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1-23 17:32:55
  • 浏览量:452人阅读

  结了婚的朋友们都知道,结婚之后的拥有的财富都是会变成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这要是万一哪一天你的老公出轨了,你们的共同财产可能会进行对半分,相信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所以现在有很多夫妻在积累了一定的财富之后,双方会自愿到公证处进行财产公证,这也是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那么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处如何收费,看看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是怎么说的。

对于没有法律公证的房产遗嘱有效吗

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处如何收费

  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处如何收费

  夫妻财产约定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

  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也可以对婚后财产;既可以约定为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

  夫妻财产处理的原则

  1、男女平等

  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

  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尤其是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自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一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二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夫妻因从事生产、经营等与他人有财产共有关系的,离婚时应先分出属于夫妻的份额,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会存在哪些问题

  1、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的效力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此条规定,财产约定对债权人的效力是以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告知债权人的情况下才发生效力。如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债权人仍旧可以视夫妻中一方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在具体办理公证中,应当告知这个规定,如当事人只对重要的财产作出约定归各自所有,并不对所有财产作出约定,则不对债权人发生效力。夫妻双方仍旧对夫妻一方债务为承担连带责任。这对于夫妻一方有承担高额债务风险的夫妻尤为必要。但是,以夫妻财产约定来躲避已经发生的债务来是不可能的。

对于没有法律公证的房产遗嘱有效吗

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处如何收费

  2、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的法律后果

  夫妻财产约定书生效后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权归属问题发生变化。这是协议当事人都容易明白的。产权发生变化之后,基于财产的收益、处分等问题也发生变化。如银行存款的利息、房产的增值部分、股权的股息等等财产这些既不属于工资、也不属于经营所得,这些也当然的归产权人所有。这些间接后果容易被忽视,在办理公证中我们应当提示。

  个人财产由个人处理,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共有人的共同同意。如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处理财产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基于我国的登记制度,夫妻财产往往只登记一人名字,很多夫妻共有财产属于“隐名共有”。因此存在财产登记人在处理财产,而不是实际所有人在处理财产。如对于男方婚前房产,双方约定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产权人名字不变更,这就造成实际所有人无法处理房产,因此在办理公证时应当提醒变更登记,达到产权登记人于实际所有人的一致。

  同时应当告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人可以处理财产,如不变更登记可能给实际所有人造成损失,也要造成实际所有人无法处理财产。

  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与其它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

  夫妻财产关系的约定仅限于财产的归属问题,不能对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助义务,及相互之间的遗产继承问题作出约定。无论夫妻约定财产共有还是个人所有,都不能规避两人之间的相互扶助义务。也不能通过约定来排斥或指定相互遗产继承问题。

  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适用范围及用途

  笔者认为,对于一般的夫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比较合理,有没有财产约定无所谓。如果夫妻的财产仅仅用于共同生活或者维持夫妻的相互扶助义务,那么财产约定也没有必要。特别的情况比较适用:财产比较多,再婚夫妻,受赠财产,夫妻一方可能承担较大债务等情况。这些情况办理协议公证之后,对于夫妻内部而言容易理清夫妻财产关系,处理财产比较方便。对于第三人而言,首先办理公证之后容易被第三人确信,处理财产容易被第三人接受。最主要的是当时人过世之后避免在遗产上的纠纷。在遗产问题上,下一辈继承上一代问题上很少因为夫妻财产问题分割不清。但在上一辈继承晚辈财产问题上很容易导致夫妻财产分割上理不清。

  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处如何收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里面,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已经详细的给我们解说过了,除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其他关于公证的事情,你们若是有不懂的地方,都可以直接来问我们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我们会给你耐心的解答问题。


编写不易,如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gongzhengzixun.com/gzdt/gzzn/834.html;

Copyright © 北京北石律师事务所|京ICP备2021015959号-2 | 网站地图|技术支持:LINEDCT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