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证明材料清单及法律依据 公证处公证流程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2-13 22: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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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一生中可能需要用到很多种公证,出生需要出生公证,毕业需要进行学位证公证,结婚需要进行结婚公证等等。公证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合理合法地利用公证制度,可以更好地适应法律社会。今天就由北京疑难公证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公证处证明材料清单及法律依据的内容,同时也会介绍一下公证处公证的具体流程。
公证处证明材料清单
一、出生公证
办理出生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出生证;
3、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若父或母已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材料;
4、非婚生子女提供亲子鉴定报告(司法鉴定机构出具)。
5、单人免冠正面近期大1寸(或2寸)相片3张(美国使用的出生公证,提供4张);
6、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二、已婚公证
办理已婚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4、若是初婚,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登记结婚前申请婚姻登记部门先出具);若是再婚,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判决书或调解书),丧偶的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
5、夫妻两人正面2寸合照3张(往美国使用的提供4张);
6、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三、未(再)婚公证
办理未(再)婚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申请未婚公证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从达到法定婚龄至出具证明之日的未婚证明;
3、申请未再婚公证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再婚证明;离婚未再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离婚调解书、判决书;配偶死亡未再婚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及原结婚证;
4、单人免冠正面近期大1寸(或2寸)相片3张(美国使用的提供4张);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四、无(有)犯罪记录公证
办理无(有)犯罪记录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公安机关(派出所)证明;
3、有犯罪的提供法院的判决书;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注:单人免冠正面近期大1寸(或2寸)相片3张(仅限到哥伦比亚使用)。
五、亲属关系公证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
3、关系人的身份证明;
4、村居委或工作单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与关系人、相关人之间的具体亲属关系情况);
5、非婚生子女需提供亲子鉴定报告;
6、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六、工作经历公证
办理工作经历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名的工作经历证明。企业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3、任职文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单人免冠正面近期大1寸(或2寸)相片3张(美国使用的出生公证,提供4张);
5、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七、学历公证
办理学历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毕业证书;
3、学生证、录取通知书;
4、单人免冠正面近期大1寸(或2寸)相片3张(美国使用的出生公证,提供4张);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八、学位公证
办理学位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学位证书;
3、学生证、录取通知书;
4、单人免冠正面近期大1寸(或2寸)相片3张(美国使用的出生公证,提供4张);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九、成绩单公证
办理成绩单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学校出具的成绩单;
3、学生证、录取通知书;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公证处证明材料清单及法律依据
公证处证明法律依据
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是国家法律工作者,是公证处独立办理公证事务的公证业务人员。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公证具有三种法律效力。
证据效力。公证的证据效力,是指公证证明的内容具有特殊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公证证明在民事诉讼中原则上无须审查则应被采证。
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具体说,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某项法律行为必须进行公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不履行公证程序,则该项法律行为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大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某些法律行为非经公证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按照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和双边协定,法律行为非经公证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处可依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持该债权文书公证书为执行依据,不经过审判程序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也可大大减轻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工作负担,并有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公证处证明材料清单及法律依据
公证处公证流程
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自身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包括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此外,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等待公正结果。
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以上就是北京疑难公证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公证处证明材料清单及法律依据,和公证处公证流程的全部内容了。公证处证明需要带齐所有相关材料,而进行不同的公证需要准备不同的公正材料。公证具有三种法律效力:证据效力、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以及强制执行效力。进行公证必须严格按照公证流程,请大家谨慎使用公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