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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项能到法律公证处公证 去公证处公证要带什么材料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2-18 21:58:14
  • 浏览量:381人阅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总会遇到很多有纠纷的事情,可能有些事情闹到派出所也得不到一个公正的结果出来吧,很多事情存在纠纷,存在各有各的说法,就是因为没有去公证处公证过,总的来说,可能是我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吧,所以我们平时就要多了解一下法律的相关知识,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今天就带我们去看看,哪些事项能到法律公证处公证,你不要错过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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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项能到法律公证处公证

  哪些事项能到法律公证处公证

  1、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

  2、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

  3、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

  4、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

  5、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6、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

  7、保管遗嘱、保管文件。

  8、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9、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

  去公证处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买房者利用委托公证书炒房的法律后果十分严重

哪些事项能到法律公证处公证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当事人申请办证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办理公证一般亲自到公证处,当事人确实有困难或因其它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公证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办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但办理委托公证,婚姻财产的公证以及遗嘱公证等当事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办理公证。

  2、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由值班人员接待并负责办理。

  3、当事人按公证员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提交齐全(不齐全的应补交材料)。

  4、对符合条件的公证申请,公证员予以受理。

  5、公证申请受理后,当事人持公证员开具的收费通知单到本处财务室缴纳公证费。

  6、公证员对受理的公证事项调查取证,认真审查,制作谈话笔录、草拟公证词。并送达负责人核稿、签发。

  7、经签发的公证书送交打印、翻译、校对、粘贴、盖章,制作完毕后送达当事人。

  8、公证事项办结后,公证员将案卷装订归档交档案室。

  哪些事项能到法律公证处公证?在上面的文章内容里面,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已经耐心的给我们讲解过了,要是你们还不任何有疑问的地方,也可以致电我们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哦,处理和公证有关的案例,我们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可是最拿手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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