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方面?办理出生公证要注意什么?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2-19 20: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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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于出生证明是耳熟能详,但是对于出生公证可能却不了解。其实,出生公证是公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依法证明自然人的在我国境内出生的法律事实的活动。出生公证和出生证明公证是两个不同的公证,一不小心就会办错了公证,耽误了事情。今天为大家介绍有关出生公证的法律规定,包括出生公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公证的区别,办理出生公证的注意事项,和出生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出生公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公证的区别
1、出生公证
出生公证直接证明了某人出生的时间、地点、父母情况。被公证人及其父母的身份证信息(有些地区是身份证信息+护照信息)都会出现在中英文公证书的正文中。
2、出生医学证明公证
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则属于间接证据,证明医院发给某人的出生证的原件与公证书中贴的影印件相符。
出生公证的法律规定
3、出生公证也称会直接公证、实体公证, 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一般称为间接公证。不同国家的签证有不同的要求,德国要求1996年以后出生的申请人必须办理出生医院证明公证。而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美国签证要求申请人提供出生公证,同时,在面签时也需要携带未成年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原件。
办理出生公证的注意事项
出生是很重要的法律事实,它能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而出生最重要的是出生日期。出生公证就是公证机关对公民出生的日期所进行的证明。办理出生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2)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资料:
①身份证件;
②出生证明,包括医院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有的国家要求附有本人近期的照片,当事人应准备好。如果不确定是否准备全了材料,可以选择北京疑难公证进行咨询。
(3)如果该公证文书系发往国外使用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出生公证的法律规定
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1、对于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限其实在法律中是没有要求的,在使用中叶是没有严格的使用期限的。但是因为自己的亲生父母是不可能发生改变的,自己的出生年月日也是不可能发生改变的,因此,一般来说,所申请的出生的公证书的时间期限是永久有效的。
2、其实不光是出生公证书,所有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在法律上都是没有严格要求的,并且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不是从申请成功开始的,其实是指公证书在实际场合中运用的时间期限,而且因为当我们去申请公证书成功的时候,公证书就已经有了法律效力了,如果要公证书失效的话,那么就必须是经过法定的程序来对它的公证书进行重新判断,要不然申请的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是不能够推翻的。
3、有些公证书上其实是自己明确了有效期限的,如果公证书中没有有效期限的说明,那么该公证书中的有效期限则是通过当事人需要拿这个公证书去哪个部门进行使用,就由哪个部门来规定它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做公证书的公证处是不做有效期限的规定的,但是例如我们所说的出生公证书是属于民事类的一种公证书,那么就需要自己向公证书所需要使用的部门进行主动的咨询,根据咨询的结果来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在所使用的部门都是永久有效的。
4、如果公证书没有有效期,但是公证书中有些地方是有其他法律规定了的有有效期,那么这份公证书的有效期和这个的有效期是一致的,假如一份《委托办理协议》中关于这份协议的有效期是三个月,那么针对这份协议所做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是三个月。
以上就是关于出生公证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看完后可以区别开出生公证和出生证明的公证,知道了办理出生公证的注意事项和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办理出生公证可以证明出生信息的真实性,如果有不了解的方面可以尝试咨询专业机构,比如北京疑难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