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注意事项有哪些?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2-20 23: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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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里,房产全权委托公证是十分常见的行为,因为大多数的人都非常忙碌,没有时间去管理自己的房产,所以会进行房产的全权委托。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怎么样,所以下面就让北京疑难公证小编来带大家了解一下有关于“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授权委托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等相关内容吧。
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全权委托他人买卖房屋的,申请办理委托公证后,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效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公证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授权委托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一)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
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据此,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而此类情况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于大多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误以为自己已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行为的情况还不多。但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律师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这方面的诉讼必将大量增加。
而房产交易如果经过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就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一些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授权委托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等相关内容,公证是保证房产最直接的方式,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的法律效力也很显著。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直接去公证处办理,最后如果还有不明确的也可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