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律约束力有哪些?又具有怎样的价值?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2-27 23:58:36
- 浏览量:445人阅读
随着现代生活物质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的财产组成也愈发复杂。同时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许多人都选择对自己的财产,房产,遗嘱等进行公证。因为公证可以增强法律效力,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很多人可能不了解公证法律有怎样的效力,针对此类问题,北京疑难公证处小编收集了相关资料带大家深入了解公证法律约束力有哪些。
公证法律约束力
1.公证法律约束力有哪些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公证具有三种法律效力。
(一)证据效力。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特殊的证明力,可供接受者直接采用,而无须核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这是因为,公证机关是国家司法机构,它通过事前的调查核实工作,使经公证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确认,故具有无可争议的证明力,可以直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强制执行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是指经过公证证明的追偿债款或物品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持该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须经过诉讼程序。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构的特殊职能,是法律强制性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
(三)法律要件效力。法律要件效力又称“法律上的效力”。公证的法律要件效力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公证证明成为某些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时,对当事人产生的约束力。即不办公证该行为就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公证赋予该行为以法律约束力。《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公证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定形式之一,因此,当法律要求采用公证形式时,当事人就必须履行公证手续,方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二、公证在担保法中的效力
1、具有使担保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
在担保合同中,担保法律行为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了其构成要素后所从事的担保法律行为依法予以证明的活动。这类公证项目主要包括对借款合同、抵押贷款合同、担保借款合同等、公证是某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依照国家的法律、法令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经过公证证明才能生效。因此履行公证手续无疑成为这些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之一,否则,这些行为就没有法律上的效力。
2、具有证据效力
在民事与经济活动中,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出具的公证文书即具有证据效力。所谓证据效力是指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在诉讼及仲裁程序中具有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的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该公证文书是特殊的书证,法院不但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仲裁机构也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它具有为其他证据所不及的法律效力,若有相反证据推翻公证文书的,则必须具有“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证据,才可以否定公证文书的效力。
三、公证法律约束力的价值
公证制度之所以有其存在的必要,人们之所以办理公证,无非是因为公证在社会生活中有其独特的法律作用。公证的独特法律作用是通过公证的法律效力来实现的。公证的法律效力在整个公证制度中是一个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可以说,公证的法律效力是公证制度的生命。公证法律效力的价值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公证的法律效力是公证职能的载体和体现。公证制度是公证机构通过办理公证,发挥其在社会生活、经济生活中的服务、沟通、公证和监督作用的,不同的社会中介组织通过不同的职能发挥其在社会中的中介作用,公证的中介作用则是通过公证证明这一独特的形式,通过发挥公证的法律效力来发挥其中介作用。因此,公证的法律效力是公证职能的载体和体现,是公证职能的归宿,是公证制度的命脉之所在。
(二)公证的法律效力是社会寻求公证保护的根本原因。人们之所以申请办理公证,就是希望通过公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公证发挥其法律效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年来,公证业务之所以持续发展,就是因为人们日益认识到公证具有独特的法律效力,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公证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就等同于一张废纸,也就不会有人办理公证了。
公证法律约束力
以上就是有关公证法律约束力的相关信息,公证法律是我国法律中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比较贴近我们生活的一种法律形式,了解有关公证法律约束力的相关知识,或许对自己平时的生活也有很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公证法律的相关知识,点击关注北京疑难公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