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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公证的法律规定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资讯
  • 更新时间:2021-08-25 04:02:57
  • 浏览量:606人阅读

  其实我们平时书写的文书都是有相关规定和相关的格式,不是说你想怎么样写就怎么样写,特别是有很多时候,我们书写文书就是为了有法律保护,如果我们书写不规范的话,那就不一定会产生法律效力了,所以我们在书写文书的时候,就要先了解清楚相关的格式那些才行,现在北京疑难公证的小编来和我们聊聊,自书遗嘱公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你们不要做过了哦。

自书遗嘱公证的法律规定

自书遗嘱公证的法律规定

  自书遗嘱公证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自书遗嘱财产全部给妻子可以吗

  按《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遗嘱可以将所有财产都归妻子所有了,如果权利人的父母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应当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该遗嘱没有这样做,就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自书遗嘱公证的法律规定

自书遗嘱公证的法律规定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文章内容看到这里,你们对自书遗嘱公证的法律规定是不是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呢?其实除了遗嘱之后,我们还有很多协议书什么之类的,也是有相关规定的,要是你们有不懂的地方,也可以来问我们北京疑难公证的小编哦,相信我们的专业知识是可以帮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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