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什么情况下不能被公证?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资讯
- 更新时间:2021-08-27 03: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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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是为了证明某人符合法律行为的一种活动,它可以帮助他人明确自己是否具有某些权力。很多情况里都是需要公证的,像是遗嘱等等。但是也有很多人在进行某种行为的时候并不会选择公证,他们对此很困扰,因为他们并不清楚不公正是否也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下面就让北京疑难公证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有关于“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什么情况下不能被公证?公证都有哪些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吧。
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才具有法律的效力,依法签订的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无效情形,合同都有效力。
公证只是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证明,有没有这样的证明与合同本身的有效性无因果关系,就是说没有公证的合同也可能是有效的。
什么情况下不能被公证?
1、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
公证机构、公证员应严格审查公证申请人的身份,告知冒充他人、伪造证件、骗取公证书的法律责任后果,未经证件视读、单独谈话、交叉印证、身份证识别仪核验等程序,不得办理公证。
申请人使用临时身份证,公证员未到公安部门核实的,不得受理公证申请。对涉及敏感、重大权益事项的公证申请,应当由有经验的公证人员认真审核。
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2、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
在有关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公证机构不得办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商务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的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除外)的融资合同公证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3、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
公证机构、公证员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应当按照“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的原则,告知当事人委托抵押、解押、出售、代收房款等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得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等内容。
4、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
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时,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审查其与受托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不得办理名为委托实为担保,或者可能存在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
5、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公证机构、公证员应当尽到更高标准的审查注意义务,不得片面依赖书面证据材料而忽视沟通交流,不得只重程序合规而轻实体内容审查。
对涉及敏感、重大权益事项的公证事项,除通过交叉询问、分别谈话等形式进行审查外,还要综合使用仪器识别、联网查询等方式进行审查核实,全过程记录存档,必要时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公证员对“合理怀疑”的公证申请,应当及时提请公证机构进行会商研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办理期限。
要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真实目的和公证书的用途,不得以签名(印鉴)属实公证替代委托公证,以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公证规避对实质内容的审查。
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公证都有哪些法律效力?
1、证据效力
公证证据的证明力优于普通证据,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例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人民法院应当采信。
2、产生特定的法律效力
在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情况下,如果不办理公证,则行为或者文书不成立,或不生效,或没有优先效力。例如,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3、强制执行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可以依法申办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持执行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经过复杂的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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