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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赠与房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资讯
  • 更新时间:2021-08-28 02:47:16
  • 浏览量:640人阅读

  房屋赠予也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行为,这种赠与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关系之间,有时候也发生在关系较好的朋友关系之间。同时,办理房屋赠与时是需要签订相关的赠与合同的,而为了避免赠予行为发生相关误差所带来的纠纷,我们可以选择到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合同公证。那么公证赠与房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房屋赠与公证手续如何办理?针对以上问题,北京疑难公证给出了相关解答。

公证赠与房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公证赠与房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1.房产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2.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

  3.房屋赠与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公证赠与房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公证赠与房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公证赠与房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办理房屋赠与公证时,赠与人与受赠人一定要在事前达成统一。因为一旦进行公证之后,赠与行为就不能随意取消。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房屋公证等问题的相关解答,点击关注北京疑难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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