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证处的法律生效文书?公证的类型有哪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资讯
- 更新时间:2021-09-1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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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在办理公证时或者是准备办理公证手续时会不会时常烦恼自己不太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呢?关于公证、公证处这些概念,很多小伙伴也是一头雾水,不了解公证、不了解公证处,又想要了解一些相关知识。别担心,今天,作为解决北京疑难公证小能手的小编,今天就带领大家仔细扒一扒什么是公证处的法律生效文书?公证处的公证的类型有哪些?公证处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什么是公证处的法律生效文书
什么是公证处的法律生效文书?
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文书,即为公证处的法律生效文书。
(1)证据上的效力。一切公证书都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因为公证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证明,一旦纠纷发生,公证书就成为特殊的书证,证明力较强。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
在审判人员认为没有疑义的情况下,即可将公证书作为证明事实的证据。
(2)执行上的效力。我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对于追偿一定数额的金钱或物品的债权文书,经审查该项债权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双方对债权本身无争议,债务人应履行、能履行而不履行时,公证机关可以给予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这种证明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债权人可据此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3)法律上的效力。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是该项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之一,如没有履行公证,该项法律行为则没有生效。
公证处的公证的类型有哪些?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公证处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什么是公证处的法律生效文书
通过作为解决北京疑难公证小能手的小编的整理讲解,相信小伙伴们了解了什么是公证处的法律生效文书?公证处的公证的类型有哪些?公证处的业务范围是什么?这些问题。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小伙伴,在需要办理公证手续或者需要公证处公证时,可以提前了解一些相关内容,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您可以持续关注小编带来的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