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公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遗产公证书有哪些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08-08 02: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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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不少公民上了年纪后,都会选择提前自立遗嘱以规划后代对于遗产的分配问题,同时为了避免后代对于遗产分配有相关异议而产生的民事纠纷,被继承人可以选择到公证处进行遗产公证,公证的遗嘱将带有法律保护效力,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被继承人的遗产分配意愿。那么,遗产公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遗产继承公证书有哪些要求?这些可能都是很多人不太了解的问题,下面北京疑难公证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大家一起来学习。
遗产公证的法律依据
1.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七条第一款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第二十条第三款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42: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的效力一般很难被推翻!
2.遗产继承公证书有哪些要求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遗产公证的法律依据
3.继承权遗产公证书办理流程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以上的文章内容就是关于遗产公证的法律依据等问题的解答,相信大家读完以后也一定有了自己的收获。为了保证后代能够顺利的继承遗产,进行遗产公证是必不可缺的。同时公证后的遗嘱将不能被随意更改,也可以更好的保护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相关利益。如果您还需要更多有关遗产公证方面的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