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产赠与,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时效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08-15 13: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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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人们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成分,而百姓获取房产途径通常为全款购买房产、贷款购买房产以及继承房产。然而还有一种房产变更归属途径,那便是房产赠与。那么,什么是房产赠与?办理房产赠与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呢?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时效性是怎样的? 面对这些问题,北京疑难公证的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房产赠与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时效
什么是房产赠与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签订书面合同。
赠与产生的税费:
1、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免征,
2、增值税:直系亲属:免征,
3、契税:直系亲属:地税局核定价格*3%、
4、印花税:直系亲属:地税局核定价格*0.05%、
5、登记费:直系亲属:80元/套;
赠与房产在买卖如何缴税:
1、直系亲属受赠后在买卖:缴税同一般商品房,是否满两年或五年,按受赠房屋的产权证登记时间计算,业主符合满五唯一要求个人所得税免征,不符合满五唯一要求的个人所得税缴税同商品房。
2、非直系亲属受赠后在买卖:以新产权证为准计算是否满五年,在对外出售时业主符合满五唯一要求个人所得税免征,不符合满五唯一要求的个人所得税按差额*20%缴纳(差额=本次网签价-原业主购房发票价格;无法提供原业主购房发票的,差额=本次网签价格)。
3、其余税种纳税比例同商品房一样。
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时效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手续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时效
房屋赠与公证书的时效,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当地公证部门的法律规定。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3、房产赠予的公证书,如赠与人和被赠与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赠与人人拒不履行时,被赠与人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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