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有什么法律作用 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1-24 17: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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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时生活的时候,总是会遇到一些事情是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拿到了公证结果之后才可以办理的,其实类似这样的事情有很多,比如说我们在继承爸爸妈妈的房产的时候,是需要到公证处公证的,还有就是在我们买卖房子的时候,也是需要到公证处公证的,所以说公证的作用可是大着呢?现在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就来和我们聊聊公证有什么法律作用。
公证有什么法律作用
公证有什么法律作用
1、法定证据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强制执行效力
是指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对公证的这一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
当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采用公证形式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公证即成为相应的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的必备要件。另外,如果按照国际惯例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某些法律行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必须办理公证,则公证也成为其成立的要件。
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公证有什么法律作用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公证遗嘱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看完上面的文章内容之后,公证有什么法律作用?想必你们都已经有所了解吧,如果以后大家遇到有需要公证的事情,都可以找我们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来处理哦,因为我们是专业处理各种疑难杂症的公证案例,任何疑难杂症的公证案例交给我们就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