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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的说明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1-25 21:43:30
  • 浏览量:569人阅读

 许多人不知道这项法律意义上的遗产公证法的作用和具体的法律规定,有关继承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条款可以有效地保护私有财产的所有权,遗产是人死亡后留下的金钱或财产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事实上遗产继承方面还是很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矛盾,相信这也是大家所关心的一个问题所在。这一法律规定对维护社会秩序、家庭和睦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今天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相关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大家不懂的也可以去北京疑难公证去了解。

  一、继承公证的法律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第三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六条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书

  继承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根据《民法典》,办理继承公证必须:
  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③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⑥亲属关系 主要包括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亲属关系证明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书

  继承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

  三、继承公证新规定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就是对“继承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全部介绍了,给大家介绍了一些相关规定以及最新的补充,相信小伙伴们对继承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的了解更进一步了吧,如果想要更深入了解的需求,可以去北京疑难公证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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