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吗?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1-27 2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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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家不论是做什么事情,都想着去做下公证,这样就可以确保万无一失了,但是有的时候,大家只需要公证书的时候,却找不到了,身边只有公证的复印件,但是不知道这样的公证复印件是不是有用,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下面北京疑难公证就给朋友们详细的来介绍一下公证的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吗以及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等问题,希望能够更好的帮助大家解决问题。
公证的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吗?
公证书复印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必须是直接从公证处开出来的 ,当事人要在公证员面前亲笔签字 ,这才具有法律效力 。
公证的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吗
借条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如何
借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
在使用借条复印件作为审判案件的证据时,需要注意两点:
1、复印件作为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不能因为其真实性上存在瑕疵而完全被否定。
2、作为传来证据的复印件,特殊情况下证明效力甚至高于形式上的原始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规定》中对未经核实的复印件,并没有完全否定其证明效力,而是对其证明效力进行了有效的约束和规范。仔细推敲,我们就可以得出,即使是无法与原件核对或遭到对方异议的复印件,只要严格按照间接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进行查证,仍可以被采信。
公证的效力,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我国公证有三大效力,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律法行为的生效效力。仅从这三大效力表面看,就可以表明公证活动不仅仅是证明活动,如果仅仅是一种证明活动,立法不可能给予公证如此之高的效力。
公证的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吗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法院在经公证的证据面前,当没有足以推翻的证据时,是直接采用的,不需要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判断的。
(二)法律行为生效要件效力就是说在没有经过公证来判断前,该行为不发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公证是发生法律效果的必经程序。而且越是重大的法律行为越是如此,比如收养行为,在国外比如不动产登记,公司章程登记。
(三)而强制执行公证更是直接赋予了执行力,可以直接跳过诉讼程序而进入执行阶段。这三大效力产生足以看出公证活动的法律评价在其中的作用,每一个公证书产生,不仅是通过公证人高尚的品质,更重要的是都是运用了大量的、专业的法律人思维和评价,唯有此,立法才可能赋予公证活动这么高的效力和这么高度的信任。
公证的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吗?以上就给大家介绍了关于公证的复印件的法律效力的相关问题,公证的复印件其实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公证书的原件,因此大家在做准备的时候,一定要去准备公证书的原件,而且平时还需要把它保存好,不要弄丢,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