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遗嘱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2-08 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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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免去年轻人在老人家正常死亡之后争夺财产,所以现在有很多人在自己上了年纪之后,都会立好遗嘱,毕竟自己的财产也不少,而且明天和意外,我们谁也不知道哪个先来,但是也有一种情况会经常发生的,就是正常来说,遗嘱一般都是一份的,可是有些人立的遗嘱居然是两份的,而且还是公证过的那种遗嘱,现在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就给我们讲解一下两份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两份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两份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在有些时候遗嘱人在立了一份遗嘱后,可能还会再立一份遗嘱,这样就导致了有多份遗嘱的存在,并且会出现执行上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个遗嘱人立有数份在内容上不同的遗嘱的现象,这时应区别情况确定各个遗嘱的效力:
(一)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或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仅有一份遗嘱有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还有其他遗产的,其他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如果有两个以上均为有效的遗嘱,其遗嘱内容不相抵触的,则各个遗嘱分别发生其效力,遗嘱执行人应按各个遗嘱内容执行。
(三)如果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则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遗嘱人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或者两个以上的公证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如果公证遗嘱与一般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遗嘱内容为准。
遗嘱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两份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4、公证遗嘱采用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遗嘱人即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
5、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公证卷被列为密卷,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也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以上就是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给我们讲解的关于两份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的相关知识点了,要是关于老人家立遗嘱方面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来咨询我们哦。这样可以免去日后大家的麻烦,或者你们有这方面的事情需要处理的话,也可以委托我们帮忙处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