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审计报告公证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涉外经济公证
- 更新时间:2021-06-01 16: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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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审计报告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人的申请,依法对专业机构为其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一、北京公证处受理以下两种公证申请
1.申请人是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
2.被证明文书为注册地在北京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验资/审计报告。
二、所需材料
1.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代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4.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5.专业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原件。
6.公证处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
四、可受理的公证处
办理此类公证,申请人可向其注册登记地、验资/审计报告出具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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